論文學作品翻譯中帶民族色彩習語的可譯性
0. 前言
語言的民族色彩,也即語言的民族性,通常指各民族由于生活地域上的差異,形成自身的生活習俗、宗教信仰、文化背景等,由此使語言産生不同的民族特色。本文所指的習語,即爲廣義而言的習語(idiomatic phrases), 包括:成語(set phrase),俗語(common saying),諺語(proverb),典故(allusion),格言(maxim),歇後語(allegorical saying),部分俚語(slang)等。帶色彩習語的可譯性(本文主要指英漢互譯)就是說帶民族色彩的發源語(source language)習語能被譯爲帶民族色彩的目的(target language)語習語,如:
例1:發源語:as timid as a rabbit(英語成語)
目的語(譯文):膽小如鼠(漢語成語)
例2:發源語:Two heads are better than one(英語諺語)
目的語(譯文):三個臭皮匠勝個諸葛亮(漢語諺語)
例3:發源語: Man proposes, God disposes(英語成語)
目的語(譯文): 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漢語成語)
例4:發源語:《王若飛在獄中》(漢語書名-俗語)
目的語(譯文): Iron Bars But Not a Cage (英語俗語)
顯然,以上例子中的發源語和目的語(譯文)習語,或濃或淡,均帶民族色彩。至于其可譯性,在此先不作分析。
針對帶民族色彩習語的可譯性或不可譯性的爭論,早已百家爭鳴,見仁見智了。在已有相關理論的基礎上,本文也試圖結合文學作品的特點及其語言特點,從翻譯的語用價值、文化共核現象、民族語言習慣、習語的聯想意義、譯文的節奏需要及譯文的回譯等角度具體闡述帶民族色彩習語的可譯性,並提出幾點習語翻譯過程中的解決建議。
同時,必須指出,本文所闡述的帶民族色彩習語的可譯性,主要指文學作品(小說,詩歌,戲劇,影視)的翻譯。在某種程度上,與非文學作品一相比,文學作品的翻譯,語言的可駕馭性強,文字描述的空間比較靈活自由。 這點將在 “文學作品及其語言特點”部分加以詳述。其次,也必須指出,出于尊重民族宗教感情的考慮,即避免不必要的民族糾紛,宗教矛盾,在某些習語的翻譯過程中,沒必要刻意地把帶民族色彩的發源語習語譯爲帶民族色彩的目的語習語,盡管能找到意義對等且符合目的語讀者語言習慣的譯文,但可以采取“弱化”或”半異化”的手段進行處理。這種情況也將在下文分析。
1. 文學作品及其語言特點(the characteristics of literary works and its languages )
1.1 文學作品的特點。“文學作品的基本特點是用形象反映社會生活。……它具有三個特點:首先,作家運用各種藝術手段把生活中得到的大量感性材料熔鑄成活生生的藝術形象;其次,始終離不開想象(幻想,聯想)和虛構;第三,始終伴隨著強烈的感情活動。”(李長铨,2005:23)[1]
因此,文學作品中,不同的語言符號對同一事物的描述在藝術效果上可能一致,同樣能産生“強烈的感情活動”。
1.2 文學作品的語言特點。 文學作品在措辭方面隨意性較強,在 “嚴肅性”和 “嚴謹性”方面幾乎沒有要求;文學作品的語言更強調藝術性,給讀者心靈的 “美感”。
1.3 “由于文學作品的虛構性,目的的不顯著性和讀者的不確定性,譯者可以在翻譯文學作品時,可以有較大的創造余地。” (李長铨,2005:26)[2]在某種程度上,與非文學作品相比,文學作品的翻譯,語言的可駕馭性強,文字描述的空間比較靈活自由。
因此,文學作品的翻譯是相對比較靈活自由的。
2. 帶民族色彩習語的可譯性(Translatability)
鑒于文學作品的特點及文學作品的語言特點,使帶民族色彩的發源語習語被譯爲帶民族色彩的目的語習語成爲可能。以下將從翻譯的語用價值、文化共核現象、民族語言習慣、習語的聯想意義、譯文的節奏需要及譯文的回譯等角度分析帶民族色彩習語的可譯性及其可行性。
2.1 翻譯的語用價值(the practical value of translation)
2.1.1通俗點說,翻譯就是把某種語言符號(或信息)“翻過來”或“譯過去”。譯文一般是譯給不懂發源語的讀者看的,那麽做到譯文能讓目的語讀者順暢讀完且能得到相同的信息暗示,則達到翻譯的實際語用價值。
2.1.2 “譯即易,謂換言語使相解也。”(唐--賈公彥)這條注疏,很大程度上也解釋了翻譯的語用價值。用現代漢語,就是說翻譯即在不變更發源語信息的前提下,把一種文字轉換成另一種文字。由此可見,翻譯的目的就是轉換語言,傳遞發源語作者信息。 “實質即引他人語所表達之意入我族之語言形體”,因此, “不易語言,不成爲譯,變易語言,必當爲歸。”(孫迎春,2004,9:68)[3]
2.2 文化共核現象(Cultural Common Core)
2.2.1 所謂“文化共核”現象就是生活在不同民族的人們對客觀世界的認識,對自然現象的描述存在共通之處,很多都是不謀而合的。通俗點說,生活在不同民族的人們用言語的形式表達或傳遞這些客觀事物的信息是相似的或直接是一樣的。如下圖(圖1)所示:“A”代表發源語文化,“B”代表目的語文化,重疊部分“C”代表顯示相同客觀信息的部分,即爲文化共核部分。顯然,在 “C”部分的客觀信息, 同時“A”和“B”部分均有相應的顯示,這種共同 “語言”的基礎使兩種文化之間的交流成爲可能。從翻譯的角度上說,“C”部分在“A”和“B”的文化裏都能找到對等的翻譯。而發源語和目的語對這部分信息的描述又是或濃或淡均帶民族色彩的。
文化共核現象的存在,在某種程度上,減輕了譯者的“負擔”,對等的譯文能使目的語讀者及發源語讀者在理解效果上達到較完美的一致。
B目的語文化 化
A發源語
文化
“A”代表發源語文化 “B”代表目的語文化 “C”(重疊部分)代表文化共核部分
2.2.2 這種文化共核部分中帶民族色彩的習語一般可以直接采用套譯的方法翻譯。“有少數諺語基于漢英兩種文化的共核部分,彼此之間存在著對應的形式,這時可采用套譯的辦法進行翻譯。套譯的諺語,譯者讀者(即目的語讀者)對其中的比喻形象比較熟悉,因此易于爲譯者讀者所理解和接受。”(包惠南,2001:164) [4] 如:
例5:One boy is a boy, two boys half a boy, three boys no boy。(英語諺語)
一個和尚挑水吃,兩個和尚擡水吃,三個和尚沒水吃。(漢語諺語)
例6:One man may steel a horse, while another may not look over the hedge。(英語諺語)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漢語諺語)
例5中,基于“一起生活的人多了互相依賴”這麽一個客觀事實,在英語和漢語中均能找出對等的表述,“原文既沒有 ‘水’,也沒有 ‘和尚’,但這幾句漢語仍然可說是一個相當的翻譯。”(範存忠,見〈翻譯通訊〉編輯部,1984:249-266) [5] 此時這種文化共核部分的對等翻譯--形象且不失原意, 帶中國文化色彩的譯文又何嘗不可。再如:
例7:發源語: burn one’s boats/bridges。(英語成語)
目的語: 破釜沈舟(漢語成語)
“在古代戰爭中,有些將軍用兵時常以燒毀自絕退路的辦法來激勵士氣,表示有進無退,不勝即死的決心,古羅馬名將恺撒(Julius Caesar)在出征時經常采用這一戰術。公元前49年他率軍渡過盧比孔河(Rubicon)與羅馬執政官龐培決戰,即下令焚舟,以示決心。據此,後人常用burn one’s boats一語表示 ‘自絕退路’” (莊和誠,2002:93)[6]而漢語的 “破釜沈舟”出自<<史記·項羽本紀>>:“項羽乃悉引兵流河,皆沈船,破釜甑,燒廬舍,持三日,以示士卒必死,無一還心。”兩成語喻義的背景出奇的相似, 且它們的形象喻義也是對等的。
2.3 語言習慣(language custom)
2.3.1 由于中英民族思維模式、文化背景的不同,語言發展的各異,對信息的表達方式上又存在著差別,即形成不一樣的語言習慣。既然翻譯是譯給譯入語讀者所閱,那麽譯文須符合譯入語讀者的語言習慣也應當是情理所在的。因此,“(正確的翻譯就是)盡可能地按照中國的語文的習慣(當目的語是漢語時—筆者注),忠實地表達原文中所有的意義。”(林漢達,見〈翻譯通訊〉編輯部,1984:103)[7]
2.3.2 在不變發源語信息的前提下,符合譯入語讀者的語言習慣的譯文,更易爲譯入語讀者接受。只要符合 “信,達”之翻譯標準,這不失爲好的譯文。如:
例8:發源語:as timid as a rabbit。(英語成語)
目的語:膽小如鼠。(漢語成語)
兔子的形象在中國人的心目中是敏捷的象征,我們說 “靜如處女,動如脫兔”,並不存在 “膽小”的意思,但兔子在歐美人眼裏兔子就成了膽小的象征。因此,要是把 “as timid as a rabbit”翻譯爲“膽小如兔”則難免“洋味十足”,必難爲讀者接受。而譯爲“膽小如鼠”,是符合漢語的語言習慣的,不光容易使中國讀者接受,也使譯文通順。有人以爲可以先把它譯爲“膽小如兔”,再加以注釋,未必多此一舉!即使從學習英美文化的角度看,也不是沒有更好的辦法:可以先將“as timid as a rabbit”譯爲“膽小如鼠”,後加以注釋,解釋兩者之間的文化差異。這樣,既使譯文通順,又使讀者了解了歐美文化,豈不是一舉二得!
當然,符合語言習慣的譯文“在意義方面,必須真切地表達原文;在字句方面力求接近中文(當目的語是中文時――筆者注)”(林漢達,見〈翻譯通訊〉編輯部,1984:98-106)。[8]
2.4 聯想意義(association significance)
2.4.1 “聯想意義是語言符號喚起的聯想或是所給予的暗示,或是其內涵、外延對讀者産生的印象。”(金惠康,2002,9:81)[9]在某文學作品中出現的習語,發源語讀者所閱,他可能想到相關的一人或物,事件,及其曆史背景等,從而知道發源語作者要表達的(寓意)信息。當這習語被譯爲目的語習語時,目的語讀者能産生相同或相似的聯想,從而産生相同的信息暗示,此時即得到聯想意義的一致或近似一致。
因此,“從翻譯角度審視,就要求把原文中文化內涵在譯文中加以體現,以期能在讀者腦海中激發類似的心理圖解或聯想.” (金惠康,2002:274-275)[10]如下圖(圖2)所示,當“A”和“B”在寓意對等的前提下,能産生相同或近似的聯想意義“C”時,那麽它們之間是可譯的。
B目的語習語
C相同的聯想意義
A發源語習語
寓意對等
聯 想
聯想
(圖2)
(“A”發源語習語; “B”目的語習語; “C”相同或相似的聯想意義。)
2.4.2 相同或相似的聯想意義能使譯文更傳神.如:
例9:發源語:”杜康”(人名-典故,商標)
目的語(譯文):Du Kang—Chinese Bacchus(非文學作品翻譯)
中國人都知道“杜康”是一種酒。提起 “杜康”,中國人通常都會想起 “何以解憂,惟有杜康”(曹操《短歌行》),“撫劍悲歌,縱有杜康,可能解憂?”等詩句,再想起杜康是中國的酒神,自然而然讓人聯想到好酒。在翻譯過程中,倘若直譯(音譯)爲“Du Kang”,顯然不能讓英美人産生“好酒”的聯想,因爲英美人根本就不知道中國的杜康,在他們眼中這只是一個名字符號而已,代表不了什麽特別的意義。若譯爲“Du Kang—Chinese Bacchus”( “半異化”譯法),則當英美人看到“Bacchus”(希臘神話中酒神的名字)也就能聯想到 “杜康”是一種好酒。此時, “西方人看到它(Bacchus)時的反映與中國人看到杜康時的反映基本一致,這就消除了文化背景帶來的隔閡。”(金惠康,2002,9:181) [11]又如:
例4:發源語:《王若飛在獄中》(漢語書名-俗語)
目的語(譯文): Iron Bars But Not a Cage。 (英語俗語)
我們都知道王若飛是無産階級革命者, 1931年10月21日,在內蒙古包頭因叛徒出賣被當地警察局逮捕。1934年4月,綏遠高等法院以“危害民國”罪判處王若飛有期徒刑十年。1937年4月,王若飛在黨組織的營救下無條件出獄。二知道了王若飛,誰都不會以爲他在獄中是 “壞事”。但“王若飛” 這個名字歐美人並不知道,且 “在獄中” 若譯爲“in prison ”,歐美人看了自然而然就會聯想到盜竊犯,殺人犯等……因此, “如直譯書名,要造成很壞的誤解”,譯文也起不到相同的聯想意義。“把書名譯爲Iron Bars But Not a Cage 。意思是:監牢的鐵柵只能關住人的身體,不能關住人的心;身在囹吾,意志不變。這書名是根據一首英詩而來的。英國十七世紀的詩人理查德。洛弗來斯 (Richad Lovelace ,1618-1658)在英國內戰時坐牢,他在監獄中寫給他情人的一首詩‘To Althe, From Prison ’是著名的,起最後四行如下:
Stone walls do not a prison make
Nor iron bars a cage
Minds innocent and quiet take
That for an hermitage
書名是根據那上面兩行而來的。由于這首詩很出名,西洋讀者看了Iron Not a Cage ,馬上會想到這本書講的是一個被關在監牢裏的堅貞不屈的政治犯。這樣,書名確切的點出了內容。雖然字面上完全變換,但意義十分忠實。” (豐華瞻, 見中國翻譯工作者協會〈翻譯通訊〉編輯部,1984:373-376)[12] 如此一來, 兩者之間達到聯想意義的對等, 且寓意上也毫無差距。
“譯書主要是給不懂原文的人看的。看譯文的人所得的感受,所起的反映,應該與讀原文的人是一樣的。”(張谷若, 見王壽蘭, 1989:451)[13] 那麽, 翻譯某一習語時, 跟譯書應該是一樣的道理—-給目的語讀者相同或近似的聯想, 以達到一樣的“反映”。這就要求盡量歸化爲目的語習語。
當然,聯想意義對等的翻譯,我們必須尊重翻譯的“寓意真相,即文學翻譯中的想象和倫理合而爲一”③。
2.5 節奏需要(rhythm needs)
2.5.1 有時譯者爲了使譯文配合發源語的節奏,譯文不得不采用帶民族色彩的習語(如漢語的成語或四字格。當然,這中情況相對較少),或采用帶民族色彩的習語翻譯更能增強譯文的效果,且不失原文風格,使譯文與原文一樣産生同樣或接近的整齊韻律,增強節奏感,即爲節奏需要。這時能使譯文達到很好的效果。
2.5.2 “在一句或或幾段之中,幾個四字格配合使用,會産生整齊之美,明顯的節奏會使人覺出生命的韻動。”(孫迎春,2004:180-181) [14]如:
例3:發源語: Man proposes, God disposes.(英語成語)
目的語(譯文): 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漢語成語)
例4:發源語: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漢語諺語)
目的語:As ye sow, so shall ye leap.(英語諺語)
發源語習語與目的語習語意思近乎對等,在節奏上達到完美的一致,然而它們又均帶民族色彩的。“成語當然最好能用相當的成語來翻譯,如果能把節奏弄到相近那就更好。”(趙元任,見羅新璋,1984:737)[15]
2.6 譯文回譯(back translation)
2.6.1 “回譯就是把甲種語言譯成乙種語言後,再把乙種語言譯成甲種語言”(葛傳椝,見<翻譯通訊>編輯部,1984:357-372)[16],這是譯文回譯的一種情況。筆者把“雙語人”四使用第二語言寫作的文學作品又重新被譯爲其母語的情況也視爲回譯現象,如林語堂先生使用英文寫的小說Movement in Peking,如今又被譯回漢語(其母語)《京華煙雲》,還有錢鍾書,辜鴻銘等都用英文著作過。只是有別于譯文的回譯,這是母語的回譯。
2.6.2 譯文的回譯。很多帶民族色彩的譯文與發源語在意思上恰如其分,且已經爲廣大目的語讀者所接受,若被回譯爲發源語,則也應當對等的翻譯。那麽,此兩譯文即均帶民族色彩了。如電影Waterloo Bridge 被譯爲《魂斷藍橋》,“藍橋”(唐代·裴鍘《傳奇·裴航》)即是出于中國的古籍典故,但這個譯文“按中國的習慣以題目點明旨意…,是好的” (豐華瞻,見〈翻譯通訊〉編輯部,1984:373-376)[17],且已爲廣大讀者所接受喜愛,倘若這個譯名再重新譯回英文,最好甚至只得譯爲Waterloo Bridge才能讓讀者接受,且讓讀者一目了然。否則,歐美國家的觀衆會以爲是中國出口的新電影。
2.6.3 母語的回譯。“雙語人”使用第二語言寫作是很普遍的現象,比如用第二語言介紹發揚自己國家的文化、爲國家贏得榮譽等。應當說,這樣的作品多半是記述母語國家的事物,因此它的回譯也應當是盡量歸化或完全歸化的。
3.對翻譯帶民族色彩習語的幾點建議
在具體的帶民族色彩習語的翻譯過程中,筆者提以下幾點意見:
3.1.1 完全套譯伍。
完全套譯就是發源語習語在目的語習語中能找到意義,寓意對等的譯文,可以照搬照套進行翻譯。這點在現有的很多翻譯理論中都有相當詳細的論述,在此不再贅述。
3.1.2 半異化。
所謂“半異化”是區別完全異化或“極端歸化”⑥而言,具體翻譯方法也有別于完全套譯,筆者稱它爲“半套譯”。由于各民族人民宗教信仰的不同,忌諱等也有所不同,如穆斯林忌諱豬(大肉),出于尊重民族宗教感情的考慮,即避免不必要的民族糾紛, 宗教矛盾,在某些習語的翻譯過程中,沒必要刻意地把帶民族色彩的發源語習語譯爲帶民族色彩的目的語習語,盡管能找到意義對等且符合目的語讀者語言習慣的翻譯,這也就是帶民族色彩習語可譯性的不足之處。此時可以采取“半異化”的譯法弱化民族色彩,以避免文化沖突。如:
例10: “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咱們謀到了,*菩薩保佑,有些機會,也未可知。”(<<紅樓夢>>第6回)
句中“謀事在人,成事在天”通常都被譯爲 “Man proposes, God disposes”,但此時, “句後出現了 ‘菩薩’二字,菩薩是佛教詞語, ‘God disposes’是基督教的詞語,直接照搬會出現宗教文化的沖突,因此只好把God改成Heaven”(毛榮貴,廖晟,2005:90)[18] 把God改成Heaven,弱化了民族色彩,但它卻還是英語習語的句式,英美人看了仍知道是它們是一個意思!這種“半異化”的譯法事實上還是帶著民族色彩的,只是弱化了而已。
3.1.3 逆注釋。
在翻譯過程中,譯者渴望譯文通順,于是盡量歸化,但又擔心沒法介紹發源語文化或失去介紹發源語文化的機會—-此時,譯者不妨在譯文中采用歸化的譯法,使譯文盡量通順,之後對其加以注釋,如對 “as timid as a rabbit”注釋,筆者稱這種注釋爲逆注釋。采用逆注釋有利于保證譯文的通順,又能引進歐美文化,可謂是兩得之舉。
3.1.4 彙編習語詞典。
翻譯工作者可以把可譯的帶民族色彩的習語的譯文彙編彙成詞典之類,以供譯者在翻譯過程中參考借鑒。
4. 結束語
對帶民族色彩習語的可譯性或不可譯性的爭論,早已有很多譯界的學者“抛”過“磚”,也“ 引”出了譯界大宛們的不少“玉”。本文結合文學作品及其語言特點,通過對翻譯的語用價值,文化共核現象,民族語言習慣,習語的聯想意義,節奏需要及譯文回譯的簡要分析,筆者以爲文學作品翻譯中帶民族色彩的習語是可譯的。不可否認,習語的翻譯也存在矛盾的兩個方面,但其不可譯性只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且是可以解決的。由于筆者見識淺薄,對帶民族色彩習語的可譯性只能做以上較膚淺的分析。
注釋:
一非文學作品:“與文學作品相對的文本”, “文學之外的所有作品”.具體參見李長铨編著<<非文學翻譯理論與實踐>>.北京: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2005出版,第23頁.
二資料來源于:http://www.gog.com.cn/jqzx/j/ca2516.htm
③詳見李長铨編著<<非文學翻譯理論與實踐>>.北京: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2005出版,第57頁.
四雙語人:本文主要指 “既能熟練使用母語,又能流利地使用第二語言的人”.具體參見丁石慶著<<雙語文化論綱>>(第1-4頁),北京: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1999.10出版
伍關于 “套譯”已有相當豐富的論述,在此不再贅述. 詳見中國翻譯作者協會編輯部編輯,<<論英漢翻譯技巧>>,北京: 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1986年出版中張培基<<論習語的漢譯英>>(第96-98頁)及劉丹青<<英語成語的理解和翻譯>>(第158-180)
⑥參見孫迎春編著<<張谷若翻譯藝術研究>> (第54頁—-“‘地道’非極端 ‘歸化’”之謂”)北京: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2004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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